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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受理

    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、施工企业备案信息登记表

    2011-07-04 09:17:49

    填表说明


    一、此申请书由备案单位如实填写,内容要真实完整。


    二、部分栏目填写说明:

    1、“单位名称”指申请资格证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合法名称;

    2、“主管机关”指企业的行政隶属主管部门;

    3、“企业性质”指全民、集体、个体、合资、独资及股份制等;

    4、“负责人”指企业的董事长、总经理(经理)、部门经理等;

    5、“申请等级”指资格证的等级,分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和未定级四种;

    6、“技术人员”指备案企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,在备案企业从事安防系统工程设计、施工人员,不含财会、文秘等后勤人员;

    7、“工程项目”指备案企业独立承接且已竣工验收项目(不含分包施工、供货合同),有规定须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的须提供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;

    三、企业须提交以下4类材料原件供核查:

    1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
    2、工程合同原件、验收报告原件、工程款税务发票及银行对账凭证原件;

    3、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原件、缴纳的社保凭证原件;职称证书、培训证书原件;

    4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驻赣机构营业执照、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公函、企业在所在地办理的资质证原件。

    四、填写内容不完整,备案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不予受理。



    附件下载:

    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、施工企业备案信息登记表.doc